財稅資訊和常見問題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ODI,英文全稱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資,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ODI備案是指企業在進行境外直接投資之前,需要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備案申請,旨在監管和管理企業的境外投資行為,確保投資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合法進行跨境貿易活動的必要條件。只有獲得VAT稅號,企業才能在目標國家合法地進行商業活動,避免稅務違規風險:
1.申請備案的大陸公司最好成立一年以上,如果是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企業,難以提供完整的審計財務報表的,可能無法通過部門的批準或備案。
2.申請備案的大陸公司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得顯示出現虧損。
3.申請備案的大陸公司凈資產回報率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資產負債率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1. 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 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3. 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備案手續完成之后,需要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ODI新設所需資料
1、境內公司全體股東,法人簽字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該法人簽字)
2、提供境外企業公司名稱,章程(中外文電子版)
3、簡述境外企業公司所經營項目內容
4、境內公司上一年度審計報告(需備案)
5、境內公司余額證明(大于投資額)
6、涉及簽字蓋章的(第1點),提供身份證與營業執照掃描件
7、境內企業股權穿透圖(需穿透至自然人)
ODI并購所需資料
1、境內公司全體股東,法人簽字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該法人簽字)
2、提供境外企業注冊證書、并購協議/股權轉讓協議(中外文版)
3、簡述境外企業公司原經營項目內容與后期經營計劃
4、境內公司上一年度審計報告(需備案)
5、境內公司余額證明(大于投資額)
6、涉及簽字蓋章的(第1點),提供身份證與營業執照掃描件
7、提供原股東身份有效證明文件
8、境外企業盡職調查報告(客戶出具)

如果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ODI備案僅針對設立的境外企業。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按照程序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注意證書有效期:如果已完成ODI登記備案,因實際情況暫時不打款的,需要注意ODI證書的有效期,在到期前需及時申請延期,避免超期后證書失效。
明確領投方:如果存在兩個以上企業共同投資的,由領投方統一申報。領投方的認定標準,商委和發改委的規定可能不一致,需提前了解并協商確定。
考慮設立SPV:根據一些地方的監管政策,注冊地非申報地的投資方,需要在注冊地先設立投資主體,通常該類主體為特殊目的機構(SPV)。
企業資質要求:境內公司成立時間、審計報告、凈資產回報率、資產負債率、股東背景及資金來源等需滿足一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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